第(3/3)页 就要脱离他们视线了,陈末突然发现,这群人居然从房子里出来了!一个个上车,开着车就朝着他们这边冲了过来。 气势汹汹。 卧槽?他们疯了吗? 当然没疯。 如果陈末是指挥,肯定也会带着队友开车追过来,痛打落水狗。 简单计算一下就知道了。 在山上,想要团灭对方四个,就算你再牛逼,也不可能全身而退,被击倒也是正常,就算被救治回来,能有多少血? 而且这地方也没多少回血的药品,而刚才他们又打中了陈末他们两枪,陈末他们四个残血,不追他们追谁?杀了这四个人,就少了四个人和自己争夺第一的位置。 换了谁都会选择追击。 看着对方的车辆,陈末他们三个人迅速找好位置躲一下,被车撞一下也是会完蛋的。 “干掉他们四个,把车抢了!”陈末下达命令,大奔和小虎立刻兴奋的对着车开了两枪。 乱打两枪,却意想不到的打中了一枪,更让两人兴奋。 车开到他们面前不远处一棵树后面,呲的一声停了下来,四个人迅速下车,以车为掩护,迅速分散到树后面,对着陈末他们点射了起来。 陈末是打定主意要拿到这辆车了,直接让大奔和小虎掩护着他,就往对面跑了过去。 往前跑了两棵树的距离,对面的火力就集中了过来,陈末赶紧躲在树后面,拿着小手枪不断点射,寻找机会。 “砰砰砰——” 大奔也在往前跑,汤姆逊这把枪也是近距离更有优势,强大的炮火能压的对方不敢露头。 被追击的一方反而比追过来的一方打的更冲,这倒是少见。 让对面都有点懵逼,对面枪也不怎么滴啊,怎么就敢这么冲过来? 他们其中两个人手里拿着的UMP9和S686也是近战神器啊!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