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章 群妖之主-《妖龙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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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第三天,有两个寨子主动投诚,但金林却没有收,他只留了一句话给他们:“等你们想清楚了,真的能做到一切都听我的,我才会收你们。”而且金林公开宣布,想要加入群妖殿,必须做到完全服从命令,否则不收。
当然,有一些势力老大肯定是不愿意的,但他们连自己的手下都已经控制不住了,无奈之下的一部分势力老大,只好放弃了自己的权势,在赤霞岛找了个地方当起了普通的妖修。
一年之后,赤霞岛所有势力,都加入了群妖殿。而那些实在做不到服从命令的妖修,金林并没有为难他们,只是让他们呆在赤霞岛,安心地修炼,当一名普通的妖。
赤霞岛的群妖,终于彻底统一,金林,被奉为群妖之主!
这一年,金林十八岁。
这一年里,金林也并未有一刻松懈,到了这个世界这么久了,他早已明白自身实力才是立足的真正根本。金林已经到了结丹后期,而手下的妖修里面,有一个达到了返虚初期,还有十几个元神期的。但没有任何一个妖修,敢于轻视他这个结丹后期。
并不完全是因为他有一个神秘莫测的“朋友”,也是因为金林他自己。
一条又一条匪夷所思的规定,在妖族看来是如此的不可思议,有一些规定,甚至一开始被认为那是不可能实现的。可是金林宣布了,执行了。
比如其中有一条颇有争议的规定:赤霞岛所有妖修,不可以残杀灵智已开的妖族。
灵智未开的野兽,你要杀,我不管。因为狼吃兔子,是为了生存,这是天道,金林不敢干涉天道。
但,如果兔子灵智已开,开始修行,进入到了妖修阶段,那狼妖,包括任何其它妖,都不可以残杀这个兔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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