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五十九章 法治(上)-《三国从益州开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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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《蜀科》从去岁七月,刘釜首次提出进行框架性更改,含官寺在内的各行各业,其中筹划、分析、研讨、走访,共计花费九月完成。

    就在当日,《蜀科》面世之日,刘釜亲自出现在州府之外,向成都城百姓,花费一个多时辰,将《蜀科》部分重点法令宣读了一遍。

    州府之两侧,各有数日来,为匠工连夜雕琢的二十四快石碑,上正记载《蜀科》最为核心的“二十四律”。

    将律令刻在这里,不仅是律告世人,另有警告官吏之行。

    等刘釜以益州牧、安南将军身份,冒着炎热,大声朗读完毕之后,他看向仰头而望的百姓,还有站在两侧的官吏,朗声道:“自今日起,《蜀科》实行于益州。

    《蜀科》之下,无论黔首百姓,亦或州府重员,皆当遵守。

    为律法者,当有法必依,违法必究,执法必严。”

    刘釜朗声说完,州府外,欢呼声一片。

    同时间,刘釜还下了命令,如郡县之地,虽不用单独将《蜀科》雕刻于官寺之外,但于每旬,当组织基层乡吏,以做学习,并将律令通传民间,且要民间百姓,于官吏以监督。

    法治建设,除了制定完备之律法,还要普及,让百姓和官吏,知法,才能守法。

    同时,在“法令平等”之下,能形成对官吏的直接监督。

    诚然,益州现实面前,实行法治初期,会滋生一些列问题。其中之问题,实际也是益州法治建设,不断完善的过程。

    在《蜀科》实行半月后,一个棘手的案子,就呈现在成都令蒋琬案头。

    蒋琬是三月初,从记室主记,调任到成都令任上的。与之前后进入记室工作的费祎,则被调到了德阳令任上,以行磨砺。

    德阳虽不比成都,但为益州牧刘釜老家,有着特殊意义。

    遂以众人能看出,益州牧刘釜对费祎和蒋琬之培养。

    而放在蒋琬手中之案情,内中涉及,正乃蜀郡大族景氏,当下益州牧刘釜姻亲之家,更以为益州别驾景顾之表亲。

    犯事者名叫景利,表字文财,时下二十有三,之前凭着背后靠着景氏大族,没少作恶,但都是小事,平常人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前番景氏被刘璋针对,景利只是旁支,跑到临近的绵竹躲起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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